金融委推11条重磅措施 深化金融改革信号明确
“困难挑战越大,越要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话声刚落,金融改革信号密集释放。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办公室发文称,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
措施内容涵盖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转板、中小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债券市场、金融违法处罚等诸多领域。尽管疫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但我国经济在乘风破浪中前行,向外传递出持续深化金融改革的明确信号。
“国务院金融委发布11条金融改革举措的主要动机,是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及培育内生发展机制。这次提出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主要是基于新时代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完善以及要素市场完善的大背景,其中,涉及资本市场的内容,一大亮点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加强了A股市场的包容性,将有利于中概股回归以及引入大量优质公司。
多层次资本市场已具雏形
资本市场方面,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的第4条提出,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
事实上,今年全国两会关于创业板改革的讨论不断,距离实操阶段越来越近。4月27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晚间,证监会发布了4部规章,深交所发布了7份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证监会4部规章的征求意见已在5月27日截止。此前,有业内人士预计,创业板注册制最快或6月即可“开审”。
今年3月1日起,修订后的《证券法》生效实施,创业板相关规则的推进对于新股发行注册制的完善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董登新预计,未来注册制应从科创板和创业板逐步向中小板和主板推进,实现全面覆盖。
另一则关于资本市场建设的改革措施,即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公开发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精选层,允许公募基金投资,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明确转板范围、条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
董登新认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当中,新三板起到了“中转枢纽”的作用,新三板改革完成后将引入更多机构和资金。“新三板一方面具有较好的包容性和韧性,尤其对中小企业的包容是沪深交易所无法比拟的。因此,新三板三个层次的划分,以及转板机制的落地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新三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当中的地位,尤其凸显了高科技企业中小型企业的孵化作用。”董登新称,他还建议,未来应当尽量减少过度行政干预,从而实现市场的决定作用。
完善小微金融服务激励约束机制
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银行体系方面,包括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下称《办法》)、《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等。
其中,《办法》与中小企业密切相关。出台《办法》,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置差别化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落实尽职免责要求,给予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定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今年以来,为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让资金直达实体经济,多项政策措施接连落地。比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等。
不过,从贷款展期政策来看,虽然贷款展期有助于企业缓解当期偿债压力,但也加大了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压力和金融体系风险。
第一财经近日从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处获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引导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在监管评价体系中设置专项指标,强化政策导向,引导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拓展力度,丰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等产品,更好地匹配小微企业的贷款方式和期限需求。
根据部署,中小银行将迎来改革。出台《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今年以来,中小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承压,部分机构信用风险持续积聚,风险处置任务较重,个别机构面临一定的流动性紧平衡压力。”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对第一财经表示。
相比大中型银行,疫情影响下,中小银行受到影响更为严重,利润增长乏力,急需资本补充,以获得更多流动性支撑。
5月27日,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资金获准投资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债券,进一步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
此外,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以及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加大金融违法打击力度。
债券类资产明确标与非标界限
除了银行体系方面,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下称《规则》)的出台将对债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据悉,《规则》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建立非标转标的认定机制,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
去年10月,《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亮相,备受市场关注。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时曾提及,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市场需要,为各类债权类资产提供了明确的标债资产认定路径,提升债券市场的普惠性和包容性。
比如,意见稿中对主要的标准化债权资产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进行了列举,细化了资管新规对于“标”的五大要求,诸如此前定位较为模糊的银登中心、北金所、保交所的相关资产被列入非标资产。
同时,债券市场还有望迎来“新成员”。《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亦将出台,将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金融委称,该文件将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减少监管套利,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的发布,将进一步明确标准化票据的定义、参与机构、基础资产、创设、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等,规范标准化票据业务发展。
另外,债券市场中,金融委还表示将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在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鼓励境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宽国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