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寄售行违规“变身”典当行,江门多部门联合开展突击检查
近日,市金融局在接访中,了解到蓬江区一寄售行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典当业务,对市民的金银及高档手表等贵重物品正常赎回时,以“绝当”为由拒不退还。接到该信访举报后,市金融局第一时间联合蓬江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环市街道办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突击检查,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市场秩序。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上述寄售行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典当业务行为,仅现场就发现所谓“当票”存根18份,部分业务存在违规收取“砍头息”和高额利息的行为。同时还存在违规收购、寄售金银制品、金银器材等行为。其经营场所外还违规悬挂大字号“当”字招牌,严重误导消费者。检查组对该寄售行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拆除室内外“当”字招牌和带有“当”字样标识;限期清理存量违规业务,停止无证经营典当业务行为。
近年来,江门市城区寄售行数量骤然增多,不少寄售行公然标着“典”“当”字样,从事典当业务,冲击正常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那么,寄售行和典当行有着什么样的本质区别?
据悉,寄售、寄卖行(店)主要经营旧货小物品寄存代销业务,属于一般商贸企业,市场门槛低。《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委托、寄卖商店,不得收购或者寄卖金银制品、金银器材”。除此以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寄售、寄卖行(店)不得经营机动车和房地产,不得经营有价证券,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典当行主要经营资金借贷业务,属于地方金融组织,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进行监管,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行业准入门槛高,日常管理严格。
当前,部分违规经营者利用部分市民对“寄售”与“典当”的认识误区,打着经营寄售、寄卖行(店)的幌子,通过门店装修突出“当”字进行混淆,未经许可从事典当业务。具体经营中以套取“绝当”为目的,以种种借口暗抬“费率”,坑骗“当客”,变卖“当品”获利,甚至违规开展放贷融资业务。下一步,市金融局将联合市直有关部门,针对寄售(卖)行等市场主体违规经营或变相经营典当业务、非法从事动产、房地产、金银制品的抵(质)押放贷等非法金融乱象,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典当业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行业市场环境,有效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