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的东西绝当了怎么办?
2021-04-17 09:47:16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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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里客户典当的任何东西,只要没有按时的支付利息及保管费用,超过7天即为绝当。那么物品绝当了,按照目前的典当办法管理制度,该如何处置呢?接下来金炬典当行的小编就来告诉你。
首先于客户而言,如果在逾期7天内可以选择绝当或者续期,如果你确实没有能力赎回了,可以选择用物品来抵消当金;如果你还想保留物品,可以选择续期。
于公司而言,根据典当办法管理制度,有以下处置方式:
(一)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二)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三)对国家限制流通的绝当物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或者交售指定单位。
(四)对上市公司股份典当行处分绝当物品中的对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取得当户的同意和配合,典当行不得自行变卖、折价处理或者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
但是实践中,对于估价金额较大的财产,典当行基于拍卖变卖后财产交付可能出现因当户阻挠以致于无法按时交付竞得者的风险,基本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出就当物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诉讼请求,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变卖。